【原文】
2.掌安宅叙降〔1〕。正岁则行事,岁终则弊其事〔2〕。
【注释】
〔1〕叙降:郑《注》曰:“次序其凶祸所下,谓 [缺字] 移之。”
〔2〕弊:评判,决定。郑《注》曰:“断也,谓计其吉凶然否、多少。”
【翻译】
掌管安定居宅、依次占测凶祸所降之地而进行攘除、迁移。每年夏历正月就开始进行安定居宅的事,年终就评判全年安定居宅的情况并总计应验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