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祭祀、飨射,共其钟笙之乐。燕乐亦如之。大丧,廞其乐器;及葬,奉而藏之。大旅,则陈之。

探索古代祭祀礼仪中钟笙之乐的运用,解读《周礼》笙师职责与大丧乐器陈列制度,感受礼乐文化的深厚底蕴。

【原文】

2.凡祭祀、飨射,共其钟笙之乐〔1〕。燕乐亦如之。大丧,廞其乐器;及葬,奉而藏之。大旅,则陈之。

【注释】

〔1〕钟笙之乐:此谓钟笙并奏时,笙师吹出与钟声相应的笙乐。郑《注》曰:“钟笙,与钟声相应之笙。”

【翻译】

凡是举行祭祀、飨礼或食礼,供给与钟声相应和的笙乐。演奏燕乐时也是这样做。遇到有大丧时,陈列所掌管而用以随葬的乐器;等到下葬时,奉送乐器到墓地而藏于椁中。举行大旅祭时,就陈列所掌管的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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