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

探索《周礼》治国智慧:如何划分地域、明确官员职守并公平征税。解读古代行政制度,揭示“分地域而辨其守”的治理精髓。

【原文】

6.乃分地域而辨其守〔1〕,施其职而平其政〔2〕。

【注释】

〔1〕分地域而辨其守:分地域。按,此职责是佐大司徒为之。郑《注》曰:“谓建邦国,造都鄙,制乡遂也。”贾《疏》曰:“分地域之中,有畿外邦国、畿内都鄙及六乡六遂,郑虽不言公邑,地域之中亦含有四等公邑可知。”辨其守,义同《大司徒》所谓“奠地守”。贾《疏》曰:“谓邦国都鄙之内所有山川,使虞衡守之。”

〔2〕施其职而平其政:职,郑《注》曰:“职谓九职也。”即《天官·大宰》之九职。政,通“征”,税。郑《注》曰:“政,税也。‘政’当作‘征’。”据孙诒让说,即《大司徒》所谓“地征”。

【翻译】

于是协助大司徒将全国划分为邦国、都鄙、乡遂、公邑等不同行政区域,而确定政区内各类官员的职守,使人民都有各自的职业而公平合理地征收其税收。

0 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中...
正在加载更多评论...
已加载全部评论
阅读设置
字号
A A
16px
行间距
1.75
段间距
1.25em
字体风格
背景亮度
默认
繁简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