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乃悬政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敛之〔1〕。
【注释】
〔1〕“正月”五句:参见《天官·大宰》第11节。“布政”的政即政法,亦即《大宰》所谓“政典”。
【翻译】
周历正月初一,开始向各诸侯国和王畿内的采邑宣布政法,把形成文字的政法悬挂在象魏上,让万民观看政法,过十天而后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