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共祭祀之好羞〔1〕。共丧纪之庶羞〔2〕,宾客之禽献〔3〕。
【注释】
〔1〕好羞:据郑《注》、贾《疏》,谓难得的时鲜珍美食物、土特产等。
〔2〕共丧纪之庶羞:丧纪,即丧事。丧事有一定的法数,故谓之丧纪。《礼记·文王世子》“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郑《注》曰:“纪犹事也。”庶羞,参见上文《膳夫》注。
〔3〕宾客之禽献:宾客,指来朝聘的诸侯、卿大夫等。禽献,此指活的禽、兽。郑《注》曰:“献禽于宾客。”
【翻译】
供给祭祀所需的时鲜珍美食物。供给丧事所需的各种美味佳肴,以及款待来朝聘宾客所需的禽兽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