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1〕,以实八尊〔2〕。大祭三贰〔3〕,中祭再贰,小祭壹贰,皆有酌数〔4〕。唯齐酒不贰〔5〕,皆有器量。
【注释】
〔1〕法:指在不同祭祀时,需要使用五齐、三酒不同量的固定方法。
〔2〕八尊:尊,盛酒器,后写作“樽”。尊有六种,详见《春官·司尊彝》。此处为宗庙大祫(xiá)之祭,规格高,使用五齐三酒,故共用八尊。贾《疏》曰:“五齐五尊,三酒三尊。”
〔3〕大祭:也叫大祀,指祭天地,是最隆重的祭祀。此外规格低一等的为中祭,也叫中祀。规格更低一等的叫小祭,也叫小祀。三贰:指添酒三次。郑司农曰:“三贰,三益副之也。”益副即添加。下文“再贰”、“壹贰”义仿此。
〔4〕酌数:酌就是勺。孙诒让曰:“勺以酌酒,则亦通谓之酌。”
〔5〕唯齐酒不贰:齐酒即五齐,用来祭祀,乃尸所饮,因尊神而注重质朴,故不再添。杜子春曰:“谓五齐以祭,不益也。”
【翻译】
凡是祭祀,按照常法需供给五齐、三酒,来盛满八个酒樽。大祭祀需要添酒三次,中祭祀需要添酒两次,小祭祀需要添酒一次,需要添加的勺数都有规定。齐酒酒樽不添酒,但也有规定的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