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遂士〔1〕,中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释】
〔1〕遂士:官名。掌理六遂及四郊之狱讼。
【翻译】
遂士,由中士十二人任长官,下辖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