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涉及古代官制、礼制、军制、田制、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故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车有六等之数:车轸四尺,谓之一等;戈柲六尺有六寸,既建而迤,崇于轸四尺,谓之二等;人长八尺,崇于戈四尺,谓之三等;殳长寻有四尺,崇于人四尺,谓之四等;车戟常,崇于殳四尺,谓之五等;酋矛常有四尺,崇于戟四尺,谓之六等。车谓之六等之数。

【原文】

8.故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1〕。车有六等之数:车轸四尺〔2〕,谓之一等;戈柲六尺有六寸〔3〕,既建而迤〔4〕,崇于轸四尺,谓之二等;人长八尺,崇于戈四尺〔5〕,谓之三等;殳长寻有四尺〔6〕,崇于人四尺,谓之四等;车戟常〔7〕,崇于殳四尺,谓之五等;酋矛常有四尺〔8〕,崇于戟四尺,谓之六等。车谓之六等之数。

【注释】

〔1〕车:按,车是古代国家机械制造工艺水平的集中代表。传说我国夏代已有制车手工业;殷商时期的独辕车已经相当成熟。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战车发达。新式青铜工具的出现改进了木工工艺,分工日益精细,使得木车制造业工艺水平达到了高峰。《考工记》总结了独辕马车与直辕牛车的制作工艺,闻人军评价其为“世界上第一部详述木车设计制造的专著”。从考古文物看,1928年河南安阳殷墟发掘出商代车马坑。1950年12月至1951年1月,夏鼐等首次在河南省辉县琉璃阁清理剔掘出比较完整的战国大型木车。此后,商周至两汉的古车时有出土(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1979)》,文物出版社,1979年,第60、145、147、194、279、281、364页)。大量出土文物的发掘面世,为正确理解《考工记》车制提供了实物资料。

〔2〕车轸四尺:轸,本义指车箱底部后面的横木。此谓车箱底部四边的木框。戴震曰:“舆下四面材合而收舆谓之轸。”舆此指车箱。轸本指木框后的横木。《说文》曰:“轸,车后横木也。”然通言之,四边之木均可称轸。亦名收。阮元《考工记车制图解》曰:“轸谓之收。”四尺,指车轸距地面的高度。

〔3〕戈柲(bì):戈,一种商周时期盛行的具有民族特色的青铜兵器,横刃,安放在竹木质的长柄上,可用前锋啄击,亦可用下刃钩割,还可用上刃推杵。石戈、玉戈多作明器、礼器。柲,兵器的柄。

〔4〕建而迤(yǐ):建,竖立,树立。迤,同“迤”,斜行,此谓斜倚。吕调阳曰:“谓向后邪建于舆内之右也。”

〔5〕“人长八尺”二句:人长,人的身高。崇,高。

〔6〕殳(shū)长寻有四尺:殳,一种用于撞击、打击的杖类兵器,用竹、木制成,一般头上无刃。按,战国时期,殳出现了金属制作,如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殳,即带有铜头。寻,长度单位,即八尺。郑《注》曰:“八尺曰寻。”故殳长一丈二尺。按,古代长度单位一尺的长度,各诸侯国不尽相同。大体有大尺、小尺两个系统。大尺系统以周尺为代表,每尺约合今23.1厘米,而楚尺每尺约合今22.5厘米;小尺系统以齐尺为代表,每尺约合今19.7厘米。学者指出,《考工记》中的尺多为齐制。个别地方,可能是《考工记》流传到楚地,当地工匠加工制作时采用了楚尺或周尺。

〔7〕车戟常:车戟,战车车战所用之戟。戟,一种组合戈、矛为一体的兵器。具有直刺、啄击、推击、钩斫等多重功能。青铜戟始于商代,盛行于东周,铁戟始于战国。其形制详见《冶氏》节。常,长度单位。二寻为常,即16尺。郑《注》曰:“倍寻曰常。”故车戟长一丈六尺。

〔8〕酋矛常有四尺:酋矛,一种长矛名,用于兵车。常有四尺,酋矛长二丈。“庐人”职文郑《注》曰:“酋、夷,长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矣。”矛,古代刺杀用长兵器,即后世冷兵器枪的前身。

【翻译】

因为周人提倡制车业,所以制作一种器物而需要聚集数个工种的工匠门类,以制作车所聚集工种为最多。车有六等差数:车轸高四尺,这是第一等;戈身连柄长六尺六寸,斜倚着插在车扃上,比轸高四尺,这是第二等;人的身长八尺,站在车箱上比戈高四尺,这是第三等;殳长一寻零四尺,插在扃车上比人高四尺,这是第四等;车扃上直插的车戟长一常,插在车上比殳高四尺,这是第五等;直插在车扃上的酋矛长一常零四尺,比戟高四尺,这是第六等。所以说车有六等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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