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涉及古代官制、礼制、军制、田制、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攻木之工:轮、舆、弓、庐、匠、车、梓。攻金之工:筑、冶、凫、栗、段、桃。攻皮之工:函、鲍、 [缺字] 、韦、裘。设色之工:画、缋、钟、筐、 [缺字] 。刮摩之工:玉、楖、雕、矢、磬。搏埴之工:陶、瓬。

【原文】

6.凡攻木之工七〔1〕,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2〕,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3〕。攻木之工:轮、舆、弓、庐、匠、车、梓〔4〕。攻金之工:筑、冶、凫、栗、段、桃。攻皮之工:函、鲍、 [缺字] 、韦、裘〔5〕。设色之工:画、缋、钟、筐、 [缺字] 〔6〕。刮摩之工:玉、楖、雕、矢、磬〔7〕。搏埴之工:陶、瓬〔8〕。

【注释】

〔1〕攻木之工:攻,整治,加工。按,加上輈人,实际上攻木之工有八。此外,自“凡攻木之工七”至“搏埴之工:陶、瓬”,此节总述三十个工种。三十工中,或称某人,或称某氏。人、氏之别,历代解释不一,如郑《注》曰:“其曰某人者,以其事名官也;其曰某氏者,官有世功,若族有世业,以氏名官者也。”江永则提出异议,曰:“考工是工人之号,而工人非官。注谓‘以事名官’、‘以氏名官’,非也。”

〔2〕设色:赋色,染色,俗谓着色,即在素物上面涂以彩色。按,以下所列诸工种,以及攻金、攻皮、设色、刮摩、搏埴诸工种,皆详其职文。

〔3〕搏埴(zhí):拍打黏土。谓制坯,烧制陶器。搏,《注疏》本原误作“抟”,据阮校改,下文亦然。埴,黏土。郑《注》曰:“搏之言拍也。埴,黏土也。”

〔4〕“轮、舆”句:按,据下文叙述,此句顺序似当为:车、轮、舆、弓、庐、匠、梓。车,指设计车辆的一般性工艺要领。轮、舆,专指设计与制作兵车车轮和车箱的工艺要领。弓、庐,指兵器制作。庐,指长兵器的木柄。梓,专指设计、制作乐器、礼器的工种。匠,本为技工的通称,此专指建造宫室城郭沟洫的技师。

〔5〕“函、鲍”句:函,制作铠甲、皮甲的工匠。鲍,制皮革的工匠。郑司农曰:“鲍读为鲍鱼之鲍,书或为鞄。”《说文·革部》曰:“鞄,柔革工也。” [缺字] (yùn),制作皮鼓的工匠。《说文·革部》曰:“ [缺字] ,攻皮治鼓工也,从革军声,读若运。 [缺字] , [缺字] 或从韦。”韦,揉制皮革的工匠。裘,制作皮衣的工匠。

〔6〕画、缋:画,掌管绘画的工匠。缋,通“绘”,掌管绘画刺绣的工匠。初画曰画,成文曰缋。泛言无别。按,据上文“设色之工五”,则此画、缋当断为二工,然其职文则合二而为一,盖因二工职事相近而合之。钟、筐、 [缺字] :钟,专门给羽毛染色的工匠叫“钟氏”。筐,具体工艺不明,可能指专门从事藤、竹、柳等编织的工匠。 [缺字] (huānɡ),漂练丝的工匠。

〔7〕楖(zhì):具体工艺不明。楖,旧字形又作“ 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攻木之工:轮、舆、弓、庐、匠、车、梓。攻金之工:筑、冶、凫、栗、段、桃。攻皮之工:函、鲍、
  [缺字]
  、韦、裘。设色之工:画、缋、钟、筐、
  [缺字]
  。刮摩之工:玉、楖、雕、矢、磬。搏埴之工:陶、瓬。 ”,同“櫛”,梳篦的总称。此或指专门制作梳篦的工匠。按,古人蓄发,亦用假发,梳篦为日常生活用品,故列入此书。

〔8〕瓬(fǎnɡ):古代制作瓦器的工人。

【翻译】

凡是整治木材的工匠有七种,整治金属的工匠有六种,整治皮革的工匠有五种,染色的工匠有五种,从事刮摩的工匠有五种,从事制陶的工匠有两种。整治木材的工匠有:轮人、舆人、弓人、庐人、匠人、车人、梓人。整治金属的工匠有:筑氏、冶氏、凫氏、栗氏、段氏、桃氏。整治皮革的工匠有:函人、鲍人、 [缺字] 人、韦人、裘氏。染色的工匠有:画人、缋人、钟氏、筐人、 [缺字] 氏。从事刮摩的工匠有:玉人、楖人、雕人、矢人、磬氏。从事制陶的工匠有:陶人、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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