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天子执冒〔1〕,四寸,以朝诸侯。天子用全〔2〕,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3〕。继子男执皮帛〔4〕。
【注释】
〔1〕冒:通“瑁”,天子所执用以冒合诸侯之圭的玉器,用以核对其下端(刻有三角形缺口)与圭之上端是否符合,长四寸。郑《注》曰:“名玉曰冒者,言德能覆盖天下也。”《说文·玉部》曰:“瑁,诸侯执圭朝天子,天子执玉以冒之。”
〔2〕天子用全:及以下三句,讲玉饰的用玉规格。全,纯色的玉,无杂质。郑《注》曰:“纯玉也。”
〔3〕“上公用龙”三句:龙,及瓒、将,郑《注》曰:“皆杂名也。”即皆为杂有石而不纯之玉名。龙,通“尨”,杂色的玉石。《说文·玉部》曰:“瓒,三玉二石也。礼:天子用全,纯玉也;上公用駹,四玉一石;侯用瓒;伯用埒,玉石半相埒也。”四玉一石,此指玉的成分,五分之四是玉,五分之一是石。瓒,据《说文》,玉在瓒中占五分之三,是比尨低一档的杂色玉石。将,当作“埒”。埒,相等,相同。此谓玉、石比例相同的玉。
〔4〕继子男执皮帛:继子男,郑《注》曰:“谓公之孤也。见礼次子男,贽用束帛,而以豹皮表之为饰。”《秋官·大行人》曰:“凡大国之孤,执皮帛以继小国之君。”继,相继,接着。按,上公九命,得置孤卿一人,四命,朝天子位在小国之君(子男)之后,故称“继子男”。皮帛,是孤见天子所拿的挚(礼物)(参见《春官·大宗伯》第11节注)。“继子男执皮帛”六字盖错简于此,其前疑有脱文。孙诒让曰:“以《大宗伯》、《典命》两经证之,疑此文当次前三等命圭之后(即当续于第1节之后),因上阙子男执璧之文,而误移于此。经备记五等瑞玉,因及孤之挚耳。”《大宗伯》曰:“孤执皮帛。”《典命》曰:“则以皮帛继子男。”孙说是。
【翻译】
天子所执的瑁,长四寸见方,用以接见来朝觐的诸侯以核对命圭。玉饰的用玉规格是:天子使用纯玉,上公使用石占四分之一的尨,侯使用石占五分之二的瓒,伯使用石占一半的埒。……朝见天子时,上公的孤位次排在子、男之后,拿着豹皮裹饰的束帛作为见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