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戈广二寸〔1〕,内倍之〔2〕,胡三之,援四之〔3〕。已倨则不入〔4〕,已句则不决〔5〕,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6〕,是故倨句外博〔7〕。重三锊〔8〕。
【注释】
〔1〕戈广二寸:戈,是一种可用以横击勾挽或啄刺的上古兵器,由内、胡、援三部分构成。按,戈略呈一“丁”字形,其横出直刺向前的部分为援,援上下皆有刃,用于勾啄;与援相背接柄的部分称内,内上有孔,贯绳拴系于木柄以固戈;援下曲而下垂的部分称胡。商戈无胡,西周始有短胡及中胡戈出现。春秋以中胡多穿戈为主,春秋战国之际至战国前期以长胡多穿戈为主。战国中后期,戈形有发展,援、胡、内三者皆有利刃,杀伤力更强。二寸,是指内、胡、援三部分皆各宽二寸。
〔2〕内倍之:内,古同“枘”。枘,戈的金属榫头,是戈穿入木柄(即柲)中的部分。按,倍之,谓内长倍于其宽,为四寸。下文“三之”、“四之”、“五之”义放此。
〔3〕“胡三之”二句:胡,是戈之直刺向前部分(即援)之下曲而下垂部位,向援的一侧有刃,向内的一侧有孔,亦用以贯绳拴系于木柄。援,戈之直刺向前部分。基部是枘。戈在安上长柄后,如人伸出手臂去援引(拉引)东西,故名。
〔4〕已倨则不入:已倨,谓援太向上仰,援与胡之间的角度太大。已,太。倨,侈大。此指戈刃曲折处过大成钝角状。按,援与胡之间当稍大于直角,如大得太多,则为已倨。已倨则不便啄击,称不入。
〔5〕已句则不决:已句,谓援与胡之间角度太小,虽能啄伤人,但援的锋刃则不能割断所击处,故曰不决。句(钩),收敛。指戈曲折处过小成锐角状。决,犹断。
〔6〕“长内则折前”二句:如内加长加固,援就变成了薄弱环节,容易折断;如内太短,与戈装配欠牢固,使用时就不称手,攻势欠猛。长内,内过长。折前,即折断援。前,郑《注》曰:“谓援也。”程瑶田曰:“内长则重,而援转轻,……故易掉折,亦啄而不能入也。内短则轻,而不足以为援助,故入之而不疾也。”
〔7〕倨句外博:犹言(最适用的)角度是略大于直角。倨句,角度的锐钝大小。此谓援、胡形成的角度。外博,向外扩大。此指戈刃的援微外斜出。按,由援与胡形成的适用角度,应略大于九十度直角。程瑶田《创物记》曰:“外博云者,不中矩之云也。”又曰:“倨句外博者,外博于矩也。”孙诒让曰:“此经说制器曲折形势,凡侈者曰倨,敛者曰句。”
〔8〕三锊(lüè):锊,重量单位。据郑《注》,一锊重六又三分之二两,三锊则为二十两(古代一斤十六两),即一斤四两。按,闻人军以为,一锊约104.2克;按齐制每斤198.4克推算,一锊约合今82.7克。
【翻译】
戈宽二寸,内的长度比宽加一倍即四寸,胡的长度是宽的三倍即六寸,援的长度是宽的四倍即八寸。援如果太向上仰就不便于啄击,援如果太向下勾就不能割断创处而致敌死命,内如果太长就容易使援折断,内如果太短就使援啄击不迅捷,所以应使援与胡之间的角度稍向外张,以略大于九十度为宜。戈的重量是三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