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涉及古代官制、礼制、军制、田制、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

【原文】

4.殷人重屋〔1〕,堂修七寻〔2〕,堂崇三尺,四阿重屋〔3〕。

【注释】

〔1〕重屋:孙诒让说,是殷代的明堂,其建筑的形制为重屋式。

〔2〕堂修七寻:此就一堂之深而言,一寻八尺,七寻则5.6丈。

〔3〕四阿重屋:一般释为重檐庑殿顶。在商代的甲骨文、周代铜器、汉画像石与明器中均有所反映。1960年在河南偃师二里头夏商之际的文化遗址中发掘出一座殿堂的基址,夯土台基的中部是一座进深三间、面阔八间、四面出檐的殿堂(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重檐庑殿后来称为我国宫殿建筑中最高等级的屋顶型式。此外有异说。一说,不少学者认为“亚”字为古代一种特殊礼制建筑之形象。有学者认为,“四阿”“乃指其平面形状如四出式的亚字之形,表示的是殷人氏族宗庙的平面结构,是殷人重要礼制建筑所采用的制度。所以,‘四阿’、‘四亚’互训,并非后世注礼者所说的四注式屋顶。……玄鸟之宫,是殷人的图腾之宫……二室相错之形,故《考工记》中‘重屋’乃为重室之意,指亚形的透视之状,是对殷人祖先神宫的形构解释,与‘四阿’反映的是同一概念。”(曹春萍《“四阿重屋”探究》,《华中建筑》1996年第1期)。二说,四阿,四注屋,即四面有霤下注之屋。郑《注》曰:“若今四注(按《注疏》本原误作“柱”,据阮校改)屋。”重屋,谓屋上又起一屋,上圆下方。孙诒让曰:“重屋谓屋有二重。下为四阿者,方屋也。其上重者,则圆屋也。圆屋以覆中央之五室,而盖以茅;方屋以覆外出四堂,而盖以瓦。”王国维曰:“堂后四室相对于内,中央有太室,是为五室。太室之上,为圆屋以覆之,而出于四屋之上,是为重屋。”

【翻译】

殷人的重屋,堂南北进深七寻,堂基高度是三尺,重檐庑殿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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