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夏后氏世室〔1〕,堂修二七〔2〕,广四修一〔3〕。五室〔4〕,三四步,四三尺〔5〕。九阶〔6〕。四旁两夹窗〔7〕。白盛〔8〕。门堂三之二〔9〕,室三之一〔10〕。
【注释】
〔1〕夏后氏世室:夏后氏,此指夏朝。世室,郑《注》曰:“宗庙也。”孙诒让说,是夏朝的明堂。此外有异说:据王国维说,此夏代的世室,既可作为宗庙,也可作为路寝、燕寝。三者都是四堂五室结构。而杨鸿勋则认为,“世室”即“太(大)室”,也即“大房间”或“大房子”之意(杨鸿勋《建筑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09页)。
〔2〕堂修二七:修,谓南北的长度。郑《注》曰:“南北之深也。夏度以步。”按,一步六尺,七步则4.2丈。二七,据郑玄说,夏代用步作为度量长度的单位。二七即十四步。一步合六尺。二,俞樾《群经平议》以为,“二”字衍。《隋书·宇文恺传》载宇文恺《明堂议》已考订之。译文姑从经文原文。
〔3〕广四修一:即修为一、广为四,广四倍于修;修七步,则广二十八步。
〔4〕五室:据郑《注》,五室在堂上,其一室在正中央,另四室在中央之室的四隅。
〔5〕三四步,四三尺:三四步,四室在中央之室的四隅,每两室之间空有方四步之堂,则四方每一方皆纵横各有三个方四步。四步,指堂上五室各方四步。四三尺,每室四周皆有墙,自东而西有四墙,每墙厚三尺,则共四个三尺。
〔6〕九阶:据郑《注》,堂南面有三个台阶,其他三面各有二个台阶,共为九阶。
〔7〕四旁两夹窗:窗,郑《注》曰:“每室四户八窗。”按,堂上五室,每室四面的正中都开有门,门两旁各开一窗,将门夹在中间,故曰“四旁两夹窗”。一说,王国维曰:“每堂各有两夹,而四堂分居四旁,此所谓‘四旁两夹’也。”
〔8〕白盛:蜃灰。此谓以白色蜃灰粉刷墙壁,以饰成宫室。郑《注》曰:“蜃(大蛤)灰也。盛之言成也,以蜃灰垩墙,所以饰成宫室。”
〔9〕门堂三之二:门堂,门两侧之堂。即门塾之堂。郑《注》曰:“门侧之堂,取数于正堂。”按,世室的四面有围墙,每墙的正中开有一门,每门两侧建有屋,叫做塾。塾被墙分隔为内外两部分,称为内塾、外塾。内、外塾皆前为堂,后为室,叫做外堂、外室,内堂、内室。这内、外堂就叫做门堂。是每门两侧凡四堂,四门则总为十六堂。门堂的大小,为世室正堂的三分之二。一说,石璋如将此句断句为:“门,堂三之二”。
〔10〕室三之一:室,即指门塾之内外室,其深、宽为正堂的三分之一。按,古代宫室之制,前堂后室。
【翻译】
夏后氏的世室,正堂前后深两个七步,宽是进深的四倍为二十八步。堂上四角和中央分布有五个室,每室四步见方,每边都有三个四步见方空间;每边都有四道墙,每道墙厚三尺,每边都有四个厚三尺空间。堂的四面有九层台阶。每室的四方各开一门,每门两旁有两窗相夹。用蛤灰把墙壁涂饰成白色。门侧之堂的进深占正堂的三分之二,堂后室的进深占正堂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