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4.弓有六材焉,维干强之〔1〕,张如流水〔2〕;维体防之〔3〕,引之中参〔4〕;维角 [缺字] 之〔5〕,欲宛而无负弦〔6〕,引之如环〔7〕,释之无失体〔8〕,如环。
【注释】
〔1〕维:以,因。
〔2〕张如流水:谓干不仅强有力,而且调制得好,因此张弓顺如流水。张,引弓,拉弓。《说文·弓部》曰:“张, [缺字] 弓弦也。从弓长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 [缺字] “,各本作施,今正。 [缺字] ,敷也。”《说文·弓部》曰:“引,开弓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开下曰张也。是门可曰张,弓可曰张,相为转注也。施弦于弓曰张,钩弦使满以竟矢之长亦曰张,是谓之引。”按,段玉裁指出,对于弓而言,“张”有二义:一是施弦于弓,二是引弓。此处“张如流水”之“张”,当为引弓义。《梦溪笔谈》卷十八曰:“予伯兄善射,自能为弓。其弓有六善:一者往体少而劲……六者一张便正。弓往体少则易张而寿,但患其不劲;欲其劲者,妙在治筋……弓所以为正者,材也。相材之法视其理,其理不因矫揉而直中绳,则张而不跛。”(《元刊梦溪笔谈》,文物出版社,1975年)《考工记·弓人》曰:“析干必伦,析角无邪。”皆谓剖析弓干与牛角都要顺其纹理,不能歪斜。如此则可“张如流水”、“一张便正”。
〔3〕维体防之:防,谓防止弓体变形。郑《注》曰:“体,谓内(纳)之于檠中,定其体。”定其体,即第7节所谓“寒奠体”。
〔4〕引之中参:谓拉弓满弦时,弦的中点距离弓臂三尺。参,通“三”。此谓三尺。郑《注》曰:“谓体定张之,弦居一尺,引之又二尺。”贾《疏》曰:“矢长三尺,须满故也”。此谓定体后,弦与弓臂间应有一尺距离,而拉满弓时,则应有三尺距离。
〔5〕 [缺字] (chēnɡ):同“牚(撐)”。支撑,撑持。
〔6〕宛而无负弦:宛,拉弓,拉引。负弦,谓角与弦斜背。负,背。郑《注》曰:“负弦,辟戾也。”孙诒让曰:“辟戾,谓角与弦邪背也。”按,弓干上所贴附的角,与弦正相对,若角辟戾而邪曲,则不能与弦正相对,即所谓负弦。
〔7〕引之如环:按,《天工开物·弧矢》曰:“凡弓两弰系 [缺字] 处,或切最厚牛皮,或削柔木如小棋子,钉粘角端,名曰垫弦,义同琴轸(琴上转动弦线的轴垫)。放弦归返时,雄力向内,得此而抗止,不然则受损也。”上文“维角 [缺字] 之”,盖谓在角端粘有垫弦等物,以便引弓时角与弦不斜背,满弦时形如满月,而且释弦返归时,缓冲放箭回弹力,以免损伤弓体。
〔8〕失体:失去本来的形体。此指弓体变形。
【翻译】
弓有六种材料。其中的弓干,要使它强有力,而拉弓时得心应手顺如流水;要用弓檠使弓体固定而防止其变形,去掉弓檠引弓满弦时弦中点与弓臂之间符合三尺的标准距离;角要能支撑住弓干弓隈以增加强度,以期拉弦时不发生角与弦斜背的情况;引弓拉满时弓体弯曲如环形,松手放箭后弓体不变形走样,仍弯曲如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