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9.凡民讼,以地比正之〔1〕;地讼,以图正之〔2〕。
【注释】
〔1〕“凡民讼”二句:地比,住地紧挨的人家,邻居。易祓曰:“即《大宰》八成比居之法。”按,八成比居之法见《大宰》(见其第7节),易说不确。民讼,指赋税、徭役方面的争讼。地比,谓校比当地居民,在此指代记载校比结果的簿册。
〔2〕“地讼”二句:易祓曰:“即《大宰》八成版图之法。”按,八成版图之法亦见《小宰》第7节。
【翻译】
凡是遇到民众为赋税、徭役而争讼,就根据当地清查邻居民众的簿册来判决是非;遇到地界的争讼,就根据官府所藏的地图来判决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