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涉及古代官制、礼制、军制、田制、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凡万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叙。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之。

【原文】

5.凡万民之期于市者〔1〕,辟布者〔2〕,量度者〔3〕,刑戮者,各于其地之叙〔4〕。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之〔5〕。

【注释】

〔1〕凡万民之期于市者:孙诒让曰:“谓欲卖与欲买者,两相为期,约至市决其售否。”又曰:”下三者(按,指下文所说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皆期于市者所有事也。”

〔2〕辟布者:辟布,谓买卖中的钱币纠纷。郑《注》曰:“故书‘辟’为‘辞’。”郑司农曰:“辞布,辞讼泉物者也。”

〔3〕量度者:郑《注》曰:“若今处斗斛及丈尺也。”是犹今市场所置公平尺、公平秤等。

〔4〕叙:是胥及肆长的治事处。

〔5〕举之:郑《注》曰:“没入官。”

【翻译】

凡民众相约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其中有争讼钱物的,有怀疑缺斤少两而想量度货物的,有要对不法分子施行惩罚的,都要各自在交易地点所在肆的叙中进行处理。凡拾得货物或牲畜的,也要将所拾的货物、牲畜交到叙中以便失主认领,如果过三天没有失主认领,就没收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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