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5.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1〕。听治亦如之〔2〕。
【注释】
〔1〕举:通“与”,参与。杜子春曰:“当为‘与’,谓王与会同、丧纪之事。”出土文献“举”“与”相通者习见。如,《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自赵献书于齐王章(二)》:“寡人已举(与)宋讲矣,乃来诤(争)得,三。”(白于蓝《战国秦汉简帛古书通假字汇纂》页196)一说,释为“出行”。
〔2〕听治亦如之:郑《注》曰:“谓王举(与),于野外以听朝。”亦如之,贾《疏》曰:“亦如上虎门之左同。”
【翻译】
凡是有祭祀、接待宾客、会同、丧事、军旅征伐之事,如果王亲自参加,就要随从。如果王在野外处理朝政问题,师氏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