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5.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1〕,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2〕。辨十有二壤之物〔3〕,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蓺〔4〕。
【注释】
〔1〕十有二土:谓十二分野。据郑《注》,是指根据天上的十二次所划分的地上十二个国家或区域。按,古人为了量度日、月、行星的位置和运动,把黄道(太阳周年视运动的轨迹)附近的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十二个等分,即十二次,每一次皆有名称,如第一次叫星纪,第二次叫玄枵,等等。
〔2〕以任土事:任,据孙诒让说,在此义同“倳(zì)”,树立、建立义,“谓就地之力势所生,民之材力所能,倳立之以成其事功也”。
〔3〕十有二壤:即“十有二土”。郑《注》曰:“壤亦土也,变言耳。”贾《疏》曰:“此十二壤即上十二土。上经论居人物之事,此经辨其种殖所宜,故变其文。”
〔4〕稼穑树蓺(yì):蓺,种植(果木)。孙诒让曰:“稼穑为种谷,树蓺为种果木。”
【翻译】
依据不同的土地同所生长不同的人民、动植物相适宜的法则,辨别十二分野土地所适宜的出产物及其名称,从而来观察、测定人民的居处,而了解它们的利、害所在,从而使人民繁盛、使鸟兽繁殖、使草木生长,努力建立土地上的生产事业。辨别十二种土壤所适宜种植的作物,而知道所适宜种植的品种,来教导民众种植五谷、蔬菜、果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