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涉及古代官制、礼制、军制、田制、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偷。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

【原文】

4.因此五物者民之常〔1〕,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2〕,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3〕,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4〕,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5〕,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6〕,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偷〔7〕。七曰以刑教中〔8〕,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9〕,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10〕,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11〕,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12〕,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13〕,则民兴功。

【注释】

〔1〕常:谓常听安习,亦即习惯。

〔2〕祀礼:祭祀之礼。贾公彦说:“凡祭祀者,所以追养继孝,事死如事生。……死者尚敬,则生事其亲不苟且也。”

〔3〕阳礼:谓乡射礼、乡饮酒礼。此两礼纯是男子参加,故称。按,《礼记·乡饮酒义》:“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所以明尊长也。”表现年幼小者对长者的礼让。

〔4〕阴礼:谓男女之礼,此指婚姻之礼。郑《注》曰:“谓男女之礼。婚姻以时,则男不旷,女不怨。”

〔5〕乐礼:“礼”是衍字。古代乐包括诗歌、音乐、舞蹈。王引之曰:“‘乐’下不当有‘礼’字,盖涉上祀礼、阳礼、阴礼而衍。”

〔6〕以仪辨等:仪,礼仪。以仪辨等,谓因尊卑不同而享受不同的礼仪规格。朱申曰:“宫室,车旗、衣服之仪,有上下之等。”

〔7〕偷:通“愉”,苟且,怠惰。阮校说,是“愉”的俗字。郑《注》引此字即作“愉”,曰:“谓朝不谋夕。”按,阮校说,此处也应遵循经用古字、注用今字之例,经文当作“愉”,而注文当作“偷”。

〔8〕以刑教中:中(zhònɡ),符合,应合。刘青芝曰:“中字应作去声读,以刑教之中乎礼、中乎法耳。”

〔9〕以誓教恤:誓,戒也。《师士》有所谓五戒,其一即为“誓戒”。恤,慎。俞樾曰:“慎也。……国有大事,先誓戒之,以役上命。”

〔10〕度:制度。此谓衣服、宫室的制度。

〔11〕世事:世代相传的技艺。柯尚迁曰:“世间才艺之事。”

〔12〕以贤制爵:贾《疏》曰:“人有贤行,制与之爵。”

〔13〕庸:庸,功劳,功绩。郑《注》曰:“功也。”

【翻译】

根据上述五种土地的生长物所形成居民的生活习惯,而对他们进行十二个方面的教育。一是通过祭祀之礼来教民恭敬,人民就不会马虎随便。二是通过乡射礼、乡饮酒礼等阳礼教民谦让,人民就不会彼此相争。三是通过婚礼那样的阴礼来教民相亲,人民就不会有失时之怨。四是通过音乐教民和同,人民就不会行为乖戾。五是用礼仪来教民分辨上下尊卑等级差别,人民就不会举止僭越。六是通过习俗教民安居乐业,人民就不会苟且马虎。七是通过刑罚教民遵守礼法合乎正道,人民就不会凶暴作乱。八是通过誓戒教民敬慎,人民就不会做事懈怠。九是通过制度教民节制,人民就懂得知足。十是通过世代相传的技艺教民掌握谋生技能,人民就不会失业。十一是根据贤德高低颁授不同的爵位,人民就会谨慎地修养德行。十二是根据功劳的大小颁授不同的俸禄,人民就会致力于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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