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5.以凶礼哀邦国之忧〔1〕: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2〕,以吊礼哀祸灾〔3〕,以禬礼哀围败〔4〕,以恤礼哀寇乱〔5〕。
【注释】
〔1〕凶礼:五礼之二,凡是遇到凶事所行之礼,包括下述丧礼、荒礼、吊礼、禬礼、恤礼等。哀,郑《注》曰:“谓救患分灾。”
〔2〕荒礼:指遭遇饥荒、疾疫时所当行之礼,如王、群臣皆减膳、彻乐等以振救。
〔3〕以吊礼哀祸灾:吊,慰问。祸灾,谓水火之灾。郑《注》曰:“谓遭水火。”
〔4〕禬(ɡuì)礼:谓同盟诸侯国聚合财物以救济某战败之同盟国之礼。
〔5〕恤礼:指慰问救济他国遭受寇乱之礼。郑《注》曰:“恤,忧也。邻国相忧。兵作于外为寇,作于内为乱。”
【翻译】
用凶礼哀悼天下各国所遭遇的忧伤:用丧礼哀悼死亡者,用荒礼哀悼饥荒和疾疫流行,用吊礼哀悼水灾、火灾等灾祸,用禬礼哀悼被敌国战败的盟国,用恤礼哀悼遭受侵犯或有内乱的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