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4.大祭祀,与执事卜日〔1〕。戒及宿之日〔2〕,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3〕。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辨事者考焉〔4〕,不信者诛之。
【注释】
〔1〕与执事卜日:郑《注》曰:“执事,大卜之属。与之者,当视墨。”视墨,参见《占人》注。
〔2〕戒及宿之日:戒,谓祭前十日告诫百官,宿谓祭前三日申诫百官。
〔3〕读礼书而协事:礼书,记载礼法之书。协,协同,协助。协事,郑《注》曰:“协,合也。合谓习录所当共之事也。”习,谓演习。
〔4〕辨事者:孙诒让说,与前“辨法”义同,亦谓以事争讼者。
【翻译】
举行大祭祀,与掌卜事的官吏一起占卜吉日。告诫百官那天和申诫那天,都要同众多参与祭祀事务的官员一起阅读礼书而演习、记录所当办的事情。到了祭祀那天,要手执礼书来安排助祭诸臣依照常礼所当站立的位次。有因祭祀事务争讼的就根据礼书审核判断,违礼的一方就要加以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