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凡所共者。

探索《周礼》中凡邦之吊事的戒令与币器财用制度,解读古代丧葬礼仪与财物供给的规范。

【原文】

8.凡邦之吊事〔1〕,掌其戒令〔2〕,与其币、器、财用〔3〕,凡所共者〔4〕。

【注释】

〔1〕吊事:郑《注》曰:“吊诸侯、诸臣。”

〔2〕戒令:将注意事项事先告诫之。

〔3〕币、器:币,谓帮助料理丧事的钱财。郑《注》曰:“币,所用赙也。”按,赙(fù),谓赠财物助人料理丧事。器,据郑《注》,谓赠送丧家的随葬明器。

〔4〕共:通“供”,供给。

【翻译】

凡是王国有吊唁诸侯、大臣的事,掌管将注意事项告诫前往吊唁的官员,供给所应提供的币帛、明器、财物,以及凡是应该供给的其他助葬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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