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

探究《周礼》中臣民进献金玉、兵器、文织等珍贵物品的收藏制度,理解古代礼制与物资管理的文化内涵。

【原文】

5.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1〕,受而藏之。

【注释】

〔1〕文织:郑《注》曰:“画及绣锦。”孙诒让曰:“盖大夫以上服皆染丝织之,织成文则为锦,织成缦缯而画之则为文,刺之则为绣。”按,缦缯,是无文采的帛。

【翻译】

凡是臣民献给王的金玉、兵器和车辆、旌旗等礼乐器、绘画的布帛和绣有图案刺绣的锦缎,以及其他珍贵的物品,都负责接受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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