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5.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1〕,受而藏之。
【注释】
〔1〕文织:郑《注》曰:“画及绣锦。”孙诒让曰:“盖大夫以上服皆染丝织之,织成文则为锦,织成缦缯而画之则为文,刺之则为绣。”按,缦缯,是无文采的帛。
【翻译】
凡是臣民献给王的金玉、兵器和车辆、旌旗等礼乐器、绘画的布帛和绣有图案刺绣的锦缎,以及其他珍贵的物品,都负责接受而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