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9.凡邦之小治,则冢宰听之〔1〕。待四方之宾客之小治。
【注释】
〔1〕“凡邦之小治”二句:指冢宰有权处理王国政务小事。郑《注》曰:“大事决于王,小事冢宰专平。”
【翻译】
凡是王国政务上的小事,就可由冢宰做主处理。例如接待四方来朝宾客一类的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