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凡任木〔1〕,任正者〔2〕,十分其辀之长,以其一为之围〔3〕;衡任者〔4〕,五分其长,以其一为之围〔5〕。小于度,谓之无任〔6〕。
【注释】
〔1〕任木:承受主要负荷的木部件。
〔2〕任正者:车箱下承受重压的木材。郑《注》曰:“谓舆下三面材,持车正者也。”按,舆下三面材,实即指 [缺字] 。正,指舆即车箱,其为正方形。郑珍曰:“舆为车之正, [缺字] 持此正,故谓之任正者。”一说,戴震曰:“辀、衡、轴皆任木。任正者,辀也。衡任者,轴也,衡也。此先发其意,下文乃举其制。记中文体若是多矣。舆下之材,合而成方,通名轸,故曰轸之方也,以象地也。郑注专以舆后横木为轸,以輢式之所树三面材为 [缺字] ,又以 [缺字] 为任正者,如其说,宜记于舆人。今辀人为之,殆非也。”
〔3〕“十分其辀”二句:郑《注》曰:“辀, [缺字] 前十尺,与隧四尺四寸,凡丈四尺四寸,则任正之围,尺四寸五分寸之二。”以其一为之围,以 [缺字] 长的十分之一作为 [缺字] 的围长。按,辀长 [缺字] 前十尺, [缺字] 后则同于舆的纵深,为四尺四寸,故辀之总长为1.44丈,十分之一则为1.44尺,是为 [缺字] 木之围长。据郑珍说, [缺字] 木厚0.14尺,宽0.58尺。
〔4〕衡任:车衡上两轭之间的木材。郑《注》曰:“谓两轭之间也。”轭,套在马颈部的人字形马具。黄以周曰:“衡之任重在中间当辀颈处,故注云两轭之间。”
〔5〕“五分其长”二句:按,衡长六尺六寸,五分之一,则得1.32尺,是为衡木的围长。
〔6〕无任:无法胜任。此谓小于上述比例的成品皆不能胜任其所承载之重量。
【翻译】
凡是车上承受重力的木材,承受车箱重力的軓木,把辀长分为十等分,用一等分作为軓木的围长;两轭之间受力处的衡木,把它本身的长度分为五等分,用一等分作为它的围长。如果軓与衡的围长小于这个长度,那就叫做无法胜任它所承担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