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9.隶仆〔1〕,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释】
〔1〕隶仆:官名,为王掌扫除洗刷等劳作之事。由于其工作不太干净,所以虽然是官员,但却称为“隶”。
【翻译】
隶仆,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