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5.凡大祭祀、朝觐、会同,毛马而颁之〔1〕。饰币马〔2〕,执扑而从之。凡宾客,受其币马〔3〕。大丧,饰遣车之马〔4〕;及葬,埋之〔5〕。田猎,则帅驱逆之车。凡将事于四海山川〔6〕,则饰黄驹。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凡军事,物马而颁之〔7〕。
【注释】
〔1〕毛马:据郑《注》,谓挑选毛色一样的马。
〔2〕币马:此指王赐宾客之马。
〔3〕币马:此指宾客献王之马。
〔4〕饰遣:参见《春官·巾车》第8节。
〔5〕埋之:郑《注》曰:“言埋之,则是涂(泥)车、刍灵(草扎的人马)。”
〔6〕四海:郑《注》曰:“犹四方也。”
〔7〕物马:郑《注》曰:“齐其力。”即挑选同样有力的马。
【翻译】
凡举行大祭祀、大朝觐、大会同,选择毛色相同的马以供驾王车,并分授给乘马的人。洗刷币马以备王赠赐,赠赐时拿着马鞭跟在马后。凡前来朝聘的宾客,接受他们献给王的币马。有大丧,洗刷驾遣车的马;葬后,埋掉草扎的马。举行田猎,就率领驱赶和拦击野兽的车。凡王巡守途中将祭祀四方山川,就洗刷用于祭祀的黄马。凡王国派出的使者,供给将赠赐诸侯的币马。凡有军事行动,挑选毛色和力量符合要求的马而加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