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1〕。王功曰勋,国功曰功,民功曰庸〔2〕,事功曰劳〔3〕,治功曰力〔4〕,战功曰多。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5〕,司勋诏之。大功,司勋藏其贰。
【注释】
〔1〕等:差别。
〔2〕民功:郑《注》曰:“法施于民,若后稷,”案传说后稷曾教民稼穑,使民学会了播殖百谷。
〔3〕事功:郑《注》曰:“以劳定国,若禹。”案传说禹平治水土,使天下国家安定。
〔4〕治功:郑《注》曰:“制法成治,若咎繇。”案传说咎繇为舜制定刑法,使国家得到治理。
〔5〕祭于大烝:郑《注》曰:“死则于烝先王祭之。”案烝,冬祭宗庙名。孙诒让曰:“谓配享孟冬之时祭。”即烝祭宗庙时,以有功者配祭。
【翻译】
司勋掌管六乡赏赐土地的法则,以赏赐的多少体现功劳的大小,辅成王业之功叫做勋,保全国家之功叫做功,有利民生之功叫做庸,勤劳定国之功叫做劳,为国制法之功叫做力,战功叫做多。凡有功劳的人,就书写他的名字和功劳在王的大常旗上,死后就在冬季祭祀宗庙时让他配食,司勋向神报告他的功劳。大功劳,由司勋收藏功劳簿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