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1.若大师,则掌其戒令,莅大卜〔1〕,帅执事莅衅主及军器〔2〕。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及战,巡陈视事而赏罚〔3〕。若师有功,则左执律〔4〕,右秉钺以先〔5〕,恺乐献于社。若师不功,则厌而奉主车〔6〕。王吊劳士、庶子〔7〕,则相。
【注释】
〔1〕莅大卜:郑《注》曰:“卜出兵吉凶也。”案《春官·大卜》有云:“大师,则贞龟”(见彼第6节),大司马则莅其贞也。
〔2〕衅主:主,郑《注》曰:“谓迁庙之主及社主在军者。”据贾《疏》,负责衅主者是小子(参见《夏官·小子》第4节),而大司马莅之。
〔3〕事:郑《注》曰:“谓战功也。”
〔4〕律:谓律管,郑《注》曰:“律所以听军声。”(参见《春官·大师》第3节)
〔5〕钺:壮军威的大斧。
〔6〕厌而奉主车:厌,谓厌冠,即丧冠,郑《注》谓之“伏冠”,孙诒让曰:“谓冠梁低伏,不隆起也。”郑《注》又曰:“奉,犹送也。送主归于庙与社。”
〔7〕士、庶子:士,为卿大夫士之士。庶子,郑《注》曰:“卿大夫之子从军者,或谓之庶士。”
【翻译】
如果王亲征,就执掌有关的戒令。出发前临视大卜占卜吉凶,率领有关官吏临视衅祭将随军而行的迁庙主和社主以及军事器械。到召集军众时,就树起王的大常旗,校核所到的军众人数,惩罚后到的人。到作战时,巡视军阵,看有无战功以施行赏罚。如果军队打了胜仗,就左手拿着律管,右手拿着钺,在军前做先导,奏凯旋之乐而向社神献功。如果军队战败,就头戴厌冠而护送载有迁庙主和社主的车回来。王吊唁、慰问死伤的士、庶子,就协助王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