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内掌管王国赋税收入,分辨所征收财物的种类,掌握财物的分类明细账目与总账。凭借掌握的王朝官府、王畿官吏财税收入数目的副本,以考核王国的赋税征收及其用途。
凡是各官府领取财物的,就接受其领取财物命令的副本而记录在册。等到年终结算时,就协助司会用以考核职岁与各官府财物的支出状况,而依次记载考核结果,若有结余,就登记造册,以备王国移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