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53.女史八人〔1〕,奚十有六人。
【注释】
〔1〕女史:官名。掌管记载史事的女官。郑《注》曰:“女奴晓书者。”《说文》曰:“史,记事者也。”孙诒让说,以知书达理的妇女充任。
【翻译】
女史八人,下辖奚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