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6.外府〔1〕,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注释】
〔1〕外府:官名。负责货物、钱帛的回收、发放。郑《注》曰:“主泉(钱币)之藏在外者。”
【翻译】
外府,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