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5.内府〔1〕,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注释】
〔1〕内府:官名。负责保管贡赋中珍贵之物者。郑《注》曰:“主良货贿藏在内者。”良货贿,据《内府》郑《注》说,即“诸侯朝觐所献国珍”。
【翻译】
内府,由中士二人任长官,下辖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