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1.凡宾客赞祼〔1〕;凡受爵之事,凡受币之事〔2〕。
【注释】
〔1〕赞祼:据郑《注》,王设宴招待来朝的诸侯,大宗伯代表王向诸侯献郁鬯酒,小宰协助大宗伯完成此事。
〔2〕“凡受爵之事”二句:据郑《注》,在大宰协助王受爵、受币时,小宰在旁边担任大宰的助手。《大宰》云:“大朝觐会同,赞玉币、玉爵。”受爵指接受宾客的酢酒。按,大宗伯代表王向宾客献酒(即行祼礼)后,宾客要回敬王酒,称酢。此时小宰要协助大宰帮助王行受酢事。币,即币帛、束帛,是宾客进献给王的礼物。受币,谓协助大宰帮助王接受宾客所献币帛。
【翻译】
凡是接待宾客时,要从旁协助大宗伯代表王向宾客敬献郁鬯酒;凡是接过宾客向王酢酒、王饮毕递杯子给大宰,小宰应从大宰手中接过杯子的事,凡是接受宾客向王所献币帛的事,都协助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