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1〕,以佐王治邦国〔2〕。一曰治典,以经邦国〔3〕,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4〕,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5〕。三曰礼典〔6〕,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7〕,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8〕,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9〕,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10〕。
【注释】
〔1〕掌建邦之六典:建,修立、制定。孙诒让曰:“经例言建者,并谓修立其政法之书,颁而行之。”邦,国也,谓王国,即天子之国,以别于下文泛指诸侯国的“邦国”。六典,即下文所云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郑《注》说,此六典皆由大宰所建,分别由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六官施行,而受大宰总辖。
〔2〕以佐王治邦国:邦国,诸侯国。贾《疏》云:“《周礼》凡言‘邦国’者,皆是诸侯之国。”
〔3〕一曰治典,以经邦国:治典,大宰所掌治理政务的法典,包括下文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等。经,与下文“治”、“纪”,皆治理、统治义。
〔4〕教典:大司徒所掌施行教化的各种法典。
〔5〕以扰万民:扰,驯顺,使驯服。郑《注》曰:“犹驯也。”
〔6〕礼典:大宗伯所掌关于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的各种法典。
〔7〕政典:大司马所掌以军事力量安定天下与均平赋税的各种法典。
〔8〕五曰刑典,以诘邦国:刑典,大司寇所掌刑罚方面的各种法典。诘,禁止,查禁。郑《注》曰:“犹禁也。”
〔9〕事典:大司空所掌营造都邑、城郭、宗庙、宫室以及车服器械的各种法典。
〔10〕生:养。
【翻译】
大宰的职责,是掌管制定和颁行王国的六种法典,以辅佐王统治天下各国。所谓六典,第一是治典,用来统治天下各国,治理官府,管理民众。第二是教典,用来安定天下各国,教育官府百官,使民众驯顺。第三是礼典,用来协和天下各国,统驭官府百官,用使民众和谐。第四是政典,用来平服天下各国,使百官端正政风,民众赋役均平。第五是刑典,用来禁止天下各国的叛逆作乱,惩罚百官的违法分子,纠察民众。第六是事典,用来使天下各国富强,百官胜任职事建立功勋,民众能得生养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