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士掌管六乡以及国都中的诉讼,各自掌管所辖乡的民众数目并督察乡民遵守戒令,受理他们的诉讼,审察他们的讼辞,辨别案件的大小,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上报司寇,过十天以后再依其职责在外朝加以审断。大司寇主持审断,在外朝对重案、轻案分别作出判决。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也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而进行量刑,以参议判决。案件...
如果有大祭祀、大丧事、大的军事行动,以及迎送来朝诸侯等事,则各自掌管所辖乡的禁令,率领其部属站在道路两边戒严,禁止闲人通行。
三公如有国事外出,就为他们充当前导并清除行人。三公去世时也是这样做。
凡国家有大事时,就负责惩罚那些违犯禁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