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士掌管六遂以及四郊的诉讼,各自掌管所属辖之遂的民众数目,并纠察他们遵守戒令的情况,审理他们的诉讼,审察他们的讼辞,辨别其案件的大小,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上报司寇,过二十天以后再依其职责在外朝对案件加以会审。届时大司寇主持会审,在外朝对重案、轻案作出判决,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也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及量刑意...
如果国家有大事需要聚集六遂的民众,就各自掌管有关本遂民众的禁令,率领其部属戒严禁止闲人通行。
六卿如果有国事而到遂地去,就为他们充当前导并清除路上的行人,六卿去世时也是这样做。
凡郊地有征伐、田猎等大事需征调六遂之民服役,就惩罚那些违犯命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