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1〕,以亲诸侯。
【注释】
〔1〕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大宾,谓要服以内的诸侯。即九州以内的诸侯。大客,作为使者的诸侯的孤卿。郑《注》曰:“大宾,要服以内诸侯。大客,谓其孤、卿。”按,要服,即《夏官·职方氏》所谓蛮服;要服以内,即九服的前六服。礼与仪,互文。
【翻译】
大行人掌管有关大宾、大客的接待礼仪,用以与诸侯相亲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