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0.大祭祀,奉犬牲。若禋祀五帝〔1〕,则戒之日〔2〕,莅誓百官〔3〕,戒于百族〔4〕。及纳亨〔5〕,前王。祭之日亦如之〔6〕。奉其明水火〔7〕。
【注释】
〔1〕禋(yīn)祀五帝:禋祀,烧柴升烟以祭天。参见《春官·大宗伯》注。五帝,五方天帝。详《天官·大宰》注。
〔2〕戒之日:戒,告也。据郑《注》,谓告以占卜所定祭祀日期。
〔3〕涖誓百官:誓,谓誓诫,即告诫百官勿失礼。孙诒让说,大宰誓诫百官,大司寇涖其事。
〔4〕戒于百族:戒,誓诫。百族,指参加祭祀的府史胥徒。郑《注》曰:“谓府史以下。”
〔5〕纳亨:即纳牲。亨,同“烹”。参见《天官·大宰》注。
〔6〕祭之日亦如之:指纳亨当天天亮之后,故《天官·大宰》郑《注》曰:“日,旦也。”亦如之,谓亦前王。
〔7〕明水火:明水、明火。参见《秋官·司烜氏》注。据贾《疏》,明水,用于调配郁鬯和五齐;明火,用于给烹牲的灶生火。
【翻译】
举行大祭祀,负责奉进犬牲。如果用禋祀祭祀五帝,就要宣告祭祀的日期,亲临监督大宰对百官的告诫,又对官府服务的府史胥徒们进行告诫。到祭祀那天黎明行纳亨礼的时候,要走在前面为王做前导。到天亮以后正式祭祀时也是这样做。负责进奉明水、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