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涉及古代官制、礼制、军制、田制、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凡士之治有期日: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之治听,期外不听。

【原文】

4.凡士之治有期日〔1〕: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之治听,期外不听。

【注释】

〔1〕凡士之治有期日:士,泛指司法官。治,讼,谓受理案件。孙诒让曰:“凡治、讼,对文则异,散文亦通。”期日,期限。孙诒让曰:“盖有二义:一则民以事来讼,士官为约期日以治之;二则狱在有司而断决不当者,许其于期内申诉。”

【翻译】

凡是司法官受理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期限规定:都城之中是十天,四郊是二十天,野地是三十天,都家是三个月,诸侯国是一年。在期限以内来控告、申诉者就予以受理,在期限以外的就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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