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5.凡攫杀援噬之类〔1〕,必深其爪〔2〕,出其目,作其鳞之而〔3〕。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则于视必拨尔而怒〔4〕。苟拨尔而怒,则于任重宜,且其匪色〔5〕,必似鸣矣。爪不深,目不出,鳞之而不作,则必颓尔如委矣〔6〕。苟颓尔如委,则加任焉,则必如将废措〔7〕,其匪色必似不鸣矣。
【注释】
〔1〕攫杀援噬之类:攫杀,抓住即杀。援噬,捉住即吃。援,援持,执持。贾《疏》曰:“云‘攫杀’者,攫著则杀之。‘援噬’者,援揽则噬之。”
〔2〕深:郑《注》曰:“犹藏也。”
〔3〕作其鳞之而:作,竖立,振起。之,与。而,颊毛。王引之曰:“而,颊毛也。之,犹与也。‘作其鳞之而’,谓起其鳞与其颊毛也。若龙有鳞,虎有须,皆象其形,使之上起耳。”
〔4〕则于视必拨尔而怒:视,看,观察。拨尔,形容强盛、雄壮、振奋的状态。拨,通“发”,发扬,振奋,勃发。一说,怒貌。刘沅曰:“拨,拔起貌。怒,谓张其鬐鬣。”怒,旺盛状。按,刘道广等说:“‘拨尔而怒’句乃是形容纹饰题材造型应具有强盛奋发的视觉感受。”(刘道广、许旸、卿尚东《图证<考工记>,第17页)
〔5〕匪:通“斐”,色彩鲜明,有文采。郑《注》曰:“采貌也。”
〔6〕颓尔如委:颓废,委靡不振。
〔7〕措:废置,舍弃。引申为委顿,困乏。郑《注》曰:“犹顿也。”
【翻译】
凡是在筍虡上雕刻善于捕杀抓咬的猛兽,一定要深藏它的脚爪,突出它的眼睛,挺立起它的鳞片与颊毛。深藏它的脚爪,突出它的眼睛,挺立起它的鳞片与颊毛,这看上去就令人感觉到刚健振奋。假如能够给人刚健振奋的感觉,这类动物就适宜于负重,而且从它所涂饰的色彩来看,也一定像是能够发出宏大的鸣叫声。如果雕刻时脚爪不深藏,眼睛不突出,鳞片与颊毛没有挺立起来,那么看起来就显得颓丧委靡。假如显得颓丧委靡,那么加给它重负,就一定如同将要把重物舍弃扔掉,而它即令有彩色的描绘,也一定像是不能发出宏大声音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