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庐人为庐器〔1〕。戈柲六尺有六寸〔2〕,殳长寻有四尺〔3〕,车戟常〔4〕,酋矛常有四尺〔5〕,夷矛三寻〔6〕。
【注释】
〔1〕庐人为庐器:庐人,以制造兵器的柄为业的工匠。庐器,指戈、戟等古代长兵器的柄(参见《考工记·总叙》第3节注)。庐,通“籚”,兵器的柄。
〔2〕戈柲六尺有六寸:按,此戈柲长度,是通指戈的刃长及其柄长。以下四种兵器长度皆仿此。贾《疏》曰:“凡此经所云柄之长短,皆通刃为尺数而言。”
〔3〕殳长寻有四尺:殳,—种竹木制一段有棱的杖类兵器,用于刺击、敲击,无金属刃。寻有四尺,一丈二尺。按,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殳顶端、中段已有金属尖锐棱角,辨明兵器在不断改进,选取材料也有变化。
〔4〕常:谓一丈六尺(参见《考工记·总叙》第8节注)。
〔5〕酋矛常有四尺:酋矛,较短之矛。酋,通“遒”,近,短。酋矛长二丈,夷矛长二丈四尺。
〔6〕夷矛三寻:夷矛,即长矛。夷,孙诒让说,夷之义为平,引申为长义。三寻,二丈四尺。
【翻译】
庐人制作长兵器的柄。戈柄长六尺六寸,殳长一寻零四尺即一丈二尺,车上所执之戟长一常即一丈六尺,酋矛长一常零四尺,夷矛长三寻即二丈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