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1〕,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2〕,及其六畜车辇之稽。三年大比,则以考群吏而以诏废置。
【注释】
〔1〕“县师”句:邦国,指各诸侯国,都鄙,是指分布于王畿内稍、甸、都地区的采邑。郊里,据孙诒让说,都郊地区分布有六乡,但此外还有《载师》所言宅田、士田以至牧田等七种田,在六乡和七种田之外,其余有民居住的土地,就称为郊里。郊里之地在四郊,各为小城邑,为郊民所居,按什伍编制,与乡遂之民同,而与公邑井田之制异。县师是掌公邑的官,而公邑分布在甸、稍、县、都四地区(参见《载师》注)。四地区以内有郊里,以外有邦国,中间杂有都鄙(采邑)。
〔2〕夫家:江永曰:“犹云‘男女’。无妻者为夫,有妻者为家。”田莱:田指当年可耕之田,莱,郑《注》曰:“休不耕者。”指当年休耕之田。
【翻译】
县师掌管外连诸侯国、内自郊里,其中除采邑以外的都、县、稍、甸地区等公邑,而负责查明其间可作劳力使用的男女民众、耕地与休耕地,以及其六畜、各种车辆的数目。每逢三年大校比,就据以考察公邑所属官吏们的政绩而报告上级,来加以罢免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