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涉及古代官制、礼制、军制、田制、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

【原文】

8.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1〕,修其卒伍〔2〕。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3〕,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后之屯〔4〕,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

【注释】

〔1〕简其鼓铎、旗物、兵器:铎,一种大铃。孙诒让以为此处“鼓铎”是包本篇《鼓人》之“六鼓、五金”而言(按,“五”当作“四”)。旗物,即《司常》的九旗。兵器,包括各种武器、各种车辆和辎重。

〔2〕修其卒伍:贾《疏》曰:“谓百人为卒,五人为伍,皆须修治,预为配当。”

〔3〕大旗:是一种画有熊虎的旗。

〔4〕巡其前后之屯:郑《注》曰:“车徒异部”。李调元曰:“屯,聚也。阵前后各为屯聚,巡视其不用命者戮之。”孙诒让曰:“谓车徒各自屯聚,分为前后两部。”

【翻译】

凡是四季的田猎活动,事前先向各基层宣布田猎的法令,检查他们携带的鼓铎、旗帜、兵器和器械是否带齐,整顿他们的军事编制。到畋猎那天,以司徒的大旗召集民众,用代表乡邑的不同旗帜为标志排列阵势,辨别乡邑而掌管监督吏卒执行政令、刑法和禁令,巡查前后驻扎的吏卒车辆,而惩罚违命令的人,裁决他们因争夺猎物产生的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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