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周礼又称周官,是现存儒家“十三经”中一部系统、完整叙述国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的专书,涉及古代官制、礼制、军制、田制、税制等国家重要政治制度,为我国西汉末以来历代国家机构建制提供了全面的参照体系,在古代政治思想文化史上影响深远。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原文】

2.中春之月,令会男女〔1〕。于是时也,奔者不禁〔2〕。若无故而不用令者〔3〕,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4〕。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5〕,无过五两〔6〕。

【注释】

〔1〕“中春之月”二句:据郑《注》,中春时节,阴阳二气交合,此时婚配最合天时。

〔2〕奔者:男女私自结合。

〔3〕无故:郑《注》曰:“谓无丧祸之变也。”

〔4〕司:察也。

〔5〕入币纯帛:入币,即纳币,《仪礼·士昏礼》谓之纳征。征,聘也,男家遣媒人向女家赠送聘礼,标志双方婚姻关系确立。纯,段玉裁《汉读考》以为是“缁”字之误。缁,黑色。

〔6〕五两:两,计量单位。即匹。用于锦、帛。郑《注》曰:“十端也。……每端二丈。”五两即五匹,亦即一束帛(参见《天官·大宰》注)。

【翻译】

每年仲春二月,令男女成婚。这个时候,如果有私奔的也不予禁止。如果无缘无故而不遵守上述嫁娶规定者,就要处罚他们。留心男女已超过婚龄而尚未成婚的,而帮助她们成婚。凡嫁女娶妻,男方给女方送聘礼用缁帛,总数不要超过五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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