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凡事〔1〕,掌其比、觵、挞罚之事〔2〕。
【注释】
〔1〕凡事:指举行乡饮酒礼、乡射礼等饮酒场合。
〔2〕比、觥、挞罚:比,校比,考核,考校。按,清查人数,分别尊卑贵贱,皆属校比之事。觵(ɡōnɡ),同“觥”,古代饮酒器,用兕牛角做成。此处用为动词,谓对乡射礼或乡饮酒礼上失礼者以觥罚饮。挞,亦惩罚失礼者,《说文》曰:“挞,乡饮酒罚不敬,挞其背。”
【翻译】
凡是聚众行礼饮酒的事情,掌管对众人的监督、处罚失礼者饮酒或鞭挞失礼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