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1〕。
【注释】
〔1〕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殄(tiǎn),灭绝。芟夷,谓割除草。《左传》隐公六年“芟夷蕴崇”杜《注》曰:“芟,刈也。夷,杀也。”据孙诒让说,凡杀草,夏初芟夷之,而草又有生者,到六月再在田中蓄水以淹杀之,即所谓“夏以水殄草”。到秋季田中水干时草有未死者,则又“芟夷之”。按,此时所芟夷之草即置于田中,可沤以肥田,而到明年尚未沤烂的草,则待放水插秧时“涉扬”之。
【翻译】
凡是在泽地种植作物,每到夏季用水淹的方法灭消灭草而到秋季水干时再将未消灭的草再芟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