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1〕。使其属守王闱〔2〕。
【注释】
〔1〕听治亦如之:贾《疏》曰:“与师氏从王之事同。”又,当王在国中临朝时,师氏职责是“居虎门之左,司王朝”。(参见《师氏》)保氏亦如之。惠士奇曰:“师氏、保氏同居门左,各司王朝。保氏不言者,省文也。”
〔2〕使其属守王闱:其属,据本篇《叙官》,保氏为下大夫,其下有中士二人,还有府、史、胥、徒,皆其属。闱(wéi),宫室、宗庙的旁侧小门。内通于巷,亦为巷门。郑《注》曰:“宫中之巷门。”据贾《疏》,此句讲王在国中时保氏的职责。
【翻译】
凡是有祭祀、接待宾客、会同、丧事、征伐等活动,如果王参加就随从。王在野外处理朝政时,保氏也是如此。命令下属把守王宫的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