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肆师之职,掌立国祀之礼〔1〕,以佐大宗伯。立大祀〔2〕,用玉、帛、牲牷〔3〕。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牲。以岁时序其祭祀,及其祈珥〔4〕。
【注释】
〔1〕立国祀之礼:按,《大宗伯》曰:“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即此所谓国祀之礼。
〔2〕大祀:及下文次祀、小祀,据郑司农及郑玄《注》说,大祀,对天地、宗庙等大神的祭祀;次祀,也叫中祀,指对日月星辰、社稷、五祀、五岳等中神的祭祀;小祀,指对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山川、百物(诸小神)等小神的祭祀。
〔3〕牲牷:角体完好无损而纯色的牲。牷,毛色纯一无杂色。
〔4〕祈珥:谓衅礼、衅庙礼,即杀牲取血以涂抹新成之器物。祈,假借作“刉”,割牲。珥,通“衈”,割牲取血。郑《注》读为“ [缺字] 衈”(jīěr),曰:“衅礼之事。”按,衅礼,据郑《注》,新庙落成时用羊血涂屋,用鸡血涂门、夹室,即“ [缺字] 衈”。
【翻译】
肆师的职责是,掌管建立王国的祭祀礼仪,以协助大宗伯。建立大祭祀礼仪,规定祭品可以用玉、束帛、纯色而完好的牺牲。建立次一等祭祀礼仪,规定其祭品可以使用牲和束帛。建立小祭祀礼仪,规定其祭品可以使用牲。按照一年四季的时间,安排好那所有祭祀的顺序,以及行宫庙新落成的衅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