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凡祭祀,各建其旗〔1〕。会同、宾客,亦如之,置旌门〔2〕。大丧,共铭旌〔3〕,建廞车之旌〔4〕;及葬,亦如之〔5〕。凡军事,建旌旗〔6〕,及致民置旗,弊之。甸亦如之〔7〕。凡射,共获旌〔8〕。
【注释】
〔1〕各建其旗:谓参加祭祀者,自王至诸侯、卿大夫,皆各建其旗: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旃旟,大夫建物旟。
〔2〕置旌门:旌门,竖立旌旗作为门。按,此与掌舍为官联。《天官·掌舍》曰:“掌王之会同之舍,……为帷宫,设旌门。”
〔3〕铭旌:又叫明旌。竖立在灵柩前标志死者官职姓名的旗幡。郑《注》曰:“王则大常也。”
〔4〕建廞车之旌:孙诒让说,廞车即廞(陈)遣车,王遣车备五路,则所建亦五路之旗,即大常、旂、旗、旟、旐,所用较粗糙而稍小。
〔5〕及葬,亦如之:据《注》《疏》,遣车在祖庙陈列时要建旗,出葬上路则去之而由人执以行,到墓地下葬时则又当建之。
〔6〕凡军事,建旌旗:孙诒让曰:“谓凡大师戎车所建,若前大阅王建大常之等。”
〔7〕甸亦如之:谓亦为田猎之车和为致民而置旗。
〔8〕获旌:唱获者(射击报靶者)所执的旌旗。
【翻译】
凡举行祭祀,为参加祭祀者各自树立其旌旗。遇到会同、接待宾客也是这样,并为王在外的住处设置旌门。有大丧,供给铭旌,为用于陈列的遣车树立旌旗,到了下葬时也是这样。凡有军事行动,协助大司马为兵车树立旌旗,等到召集民众时也设置旌旗,到民众到齐以后就把旌旗放倒。四时的田猎也是这样。凡是举行射箭比赛,供给报靶者所需用的旌旗。